能卖,但分类型。化学品限值——重金属 ≤100 mg/kg、食品接触 PFAS——没有存量过渡,2026 年 8 月 12 日之后超限即不得投放,与包装何时生产无关;设计类要求(空隙率、回收料、ABC 分级)则看 2030 年 1 月 1 日起的投放行为。"8 月 12 日旧包装全禁售",是误读。问这个问题的背景通常有三种:海外仓压了半年的货、工厂印好的一柜包装、平台通知触发的紧急自查——三种情况的处置节奏不同。
现有库存包装还能卖吗?
结论:按要求类型切两半。PFAS(单一 25 ppb、总和 250 ppb、总氟 50 ppm)与重金属四项 ≤100 mg/kg,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对投放行为生效,库存里的超限包装不能继续投放;空隙率、回收料 30%–35%、ABC 分级这些设计要求,在 2030 年 1 月 1 日才成为准入条件。误读澄清见辟谣专文。判定的基准动作是"投放"而不是"生产":包装 2024 年印好、2026 年 9 月才出库投放,适用的就是 8 月 12 日之后的规则。
2026 年 8 月 12 日后旧包装会被禁售吗?
不会一刀切。当日生效的是五项:重金属、PFAS、DoC 与合格评定、制造商标识、EPR 框架,针对的是"继续投放"的行为。已在欧盟市场流通的存量,监管处置口径以官方 FAQ 为准;但库存未售、还压在海外仓里的货,下一次出库就是新的投放动作——海外仓不是法外空间,这里最容易踩坑。食品接触品类还要加一道 PFAS 排查:2026 年 7 月执法首批案例已经出现,重点集中在防油纸与纸浆模塑。产品自带销售包装直发的,空隙率语境另有豁免,能用尽量用。
已经印好的包装要不要提前换?
算三笔账再决定。一是化学品:印后加工的油墨、涂层、胶黏剂都计入重金属与 PFAS 评估,先测后定,别凭供应商一句"符合法规"下结论。二是标识:统一标签 2028 年 8 月 12 日上线,现在开新版别把版位锁死,给 PP01–PP12 材质代码留位置。三是设计:2030 分级准入在前,模具类资产按 12–18 个月重设计周期倒推。三笔账一起算,换版节奏自然清楚。决定缓换的,至少把台账建起来:每款包装的材质、印后工艺、检测状态一行一格,将来补测不用从头盘一遍。三笔账之外留一条底线:任何检测结论都以书面报告为准,聊天截图不算证据。
- Regulation (EU) 2025/40,第 5(4)、5(5) 条(重金属与 PFAS,2026-08-12 起,无存量过渡)
- Regulation (EU) 2025/40,第 6、7、10、24 条(设计类要求,2030-01-01 起);第 12/13 条(统一标签 2028-08-12)
- Commission Notice C/2026/3084:误读澄清——2026-08-12 生效的不是全量设计禁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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