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给结论:PFAS 执法的"牙齿"已经长齐——三道限值 2026 年 8 月 12 日生效,市场监管条例 2019/1020 提供抽检、下架与通报海关的工具,成员国罚则最迟 2027 年 2 月 12 日立法到位。但截至发稿,公开的首批案例细节仍以成员国主管机关通报为准。企业该盯的不是案例花边,而是抽检逻辑。
01执法通道是怎么打开的
三块拼图凑齐了。物质层面,第 5(5) 条给食品接触包装定了三道限值:单一 PFAS ≤25 ppb、目标物总和(含前体)≤250 ppb、总氟 ≤50 ppm。程序层面,第 38–39 条要求合格评定与 DoC,市场监管机关抽查时先要看文件。工具层面,2019/1020 允许成员国机关要求撤回、召回并通报海关——货到口岸就可能被卡。
02抽检逻辑:先总氟,再目标物
官方指南推荐分步测试法:先测总氟,结果不超过 50 mg/kg 的可以收兵;超过 50 mg/kg 再测有机氟与特定物质。一句话讲清楚:花小钱排雷,花大钱确证。这套顺序同样适用于企业自查,别一上来就上全套目标物检测。
03谁该紧张,谁不必
非食品接触包装不必对号入座,限值只管食品接触。但"我的包装不直接碰食品"这个判断经常出错:与食品同箱的独立小袋、赠品试吃装、印着食品图案的直接接触层,都可能被认定为接触敏感。防油纸、纸餐盒涂层、重印刷软包装,是实务中常见的高风险品类。拿不准的,先读PFAS 限值专文的分类,再决定送不送检;食品接触行业的叠加义务见行业专页。
| 指标 | 限值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单一 PFAS | ≤25 ppb | 特定全氟/多氟化合物逐一比对 |
| 目标物总和 | ≤250 ppb | 含前体物质加总 |
| 总氟 | ≤50 ppm | 第一步筛查指标;超过 50 mg/kg 触发第二步 |
重金属总量(铅+镉+汞+六价铬 ≤100 mg/kg)同日生效,抽查时常与 PFAS 一并核验。
官方出处
- Regulation (EU) 2025/40, Article 5(5)(PFAS 限值)与 Articles 38–39(合格评定)
- Regulation (EU) 2019/1020(市场监管程序与海关通报)
- Commission Notice C/2026/3084:推荐分步测试法(先总氟后目标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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